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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内首例4-氯甲卡西酮案(4-CMC),周向阳律师前往江苏常州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
来源:为你辩护毒品网 发布时间:2017-03-11

 

  2015年9月24日,公安部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制定了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列管办法》,该办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,在《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》中(序号73),4-氯甲卡西酮(4-CMC)被国家列管,被滥用的4-氯甲卡西酮由新精神活性物质变为毒品。2016年7月19日,S某因涉嫌贩卖、走私毒品罪被常州市警方挡获,S某涉案的4-氯甲卡西酮数量达15公斤多。2016年12月29日,周向阳律师作为S某亲属委托的第五位律师参与本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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